2008年2号警示
又到春播时节 12315 发布农资消费警示
----------南阳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发布2008年第2号消费警示
----- -殷广生 周小雅
春回大地,又到了春播时节,南阳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述举报中心发布农资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农资产品时,要注意查验经营者的有关证照,索取购物凭证,保留少量样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经调查,农资市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种子纯度低、掺杂使假,化肥过期失效、养分不足,农药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一些经营者虚假标注农资商品的功效和禁用范围,夸大化肥、农药功效或者种子的成活率、抗病性等,欺骗和误导农民;一些经营者无照销售农资产品,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导致农民权益受侵害后,难以找到责任人。另外,一些经营者进货把关不严,导致不合格农资产品流入市场。
南阳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述举报中心提醒农村消费者在购买农资产品尤其是种子、化肥、农药时,
一是要注意查验经营者的有关证照。合法农资经营者除应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具备本行业的经营许可证、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如种子经营者须持有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二是选购农资产品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或不全的农资商品。
三是要使用前要认真阅读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
四是要购买时农资产品一定要索取购物凭证,如果购买的数量多,最好与经营者签署一份质量保证协议,并保留少量样品,方便解决纠纷,以备发生问题时更好地分清责任。
五是发现非法经营农资行为的,消费者要及时向工商局315投诉中心、当地工商所12315投诉举报站或有关部门申诉举报,农资消费纠纷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六是发现农作物出现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以求得帮助、判明责任,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及时采取换种、补种、技术指导等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