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份全市工商
系统消费者申诉热点分析
----- 殷广生 周小雅
2月份全市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898件,其中投诉481件,举报65件,咨询352 件,已处理880件,处理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万元。
从2月份受理情况统计分析来看,全市商品类申诉前三位分别是:烟酒饮料食品类、日用百货类、家用电子电器类。服务申诉前三位分别是:修理服务类、公用设施服务类、餐饮服务类。
本月投诉特点是:服务类投诉一路攀升,多达298件,占总投诉的62%。
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分析
一、服务申诉类:
(一)、维修服务投诉最多,65件,占服务类投诉的22% 。主要反映:一是刚买的产品不到七日,就出现质量问题,但商家不愿为消费者退还,只是一修再修,等拖过保质期,就理直气壮不管了。二是明明答应消费者近期会上门维修,但约定时间到了就是不见人影。三是无限期维修。例如:李先生反映其在五交化买的LG滚筒洗衣机,出现问题,售后修了一个月还没修好。
(二)、投诉第二名是公共设施服务类。如对供水、气及有线电视的投诉。
其中对南阳郑燃燃气公司的投诉最多, 主要反映:一是其霸王条款,只换不修,强制交易行为。二是沼气表价格不一,收费标准不明。
南阳郑燃燃气猫腻多
1、家住宛运集团家属院的张先生反映说,他家的沼气表坏了,燃气公司派来的维修人员说安新表得把旧表拿走, 张先生说:“沼气表是我掏钱买的,你们不能拿走。”燃气公司人员说:“要是不给旧表,就不给安新表,且关掉沼气阀门!”没办法只好让他们把旧表拿走了,张先生对于燃气公司这种恶霸行为非常气愤,而且怀疑他们是把旧表拿回去修一下再以旧充新卖给消费者!
2、家住天山路财政局家属院的江先生反映说,2006年11月因沼气表的质量问题,更新了一块飞宇牌新沼气表。2007年8月,因沼气表故障报修一次。2008年月1月,沼气表又坏了,燃气公司说需自行掏100元,更非得更换“丹东”牌沼气表。
江先生到燃气公司无数次希望他们出具原“飞宇”表的质量合格证及三包期限,该公司均不能提供。不得已,江先生只能拒用沼气,家里改用液化气。江先生希望象这种不平等、不公正,没有服务意识的现象早日得到解决。
3 2 008年2月1号,家住卧龙路明育新村的李女士反映,去年新装的沼气表,用了一年零一个月,就坏了,燃气公司维修人员来后说,交100元钱,换个新表,李女士已经不相信他们表的质量,提出自己到市场买个新表,燃气公司维修人员称:“不行,必须用他们公司配置的沼气表,不换不通气。“ 李女士万般无奈下,只好忍气吞声掏100元装了块新的沼气表。
4 2月25号上午,家住地质队家属院的江先生,打12315电话投诉称,其父母家的沼气表,一年前刚装好的时候就有气味,家人察看后发现是表缝漏气,于是多次向沼气公司反映此事,但一直没人管,现在漏气情况更严重,不得已其父母亲自到沼气公司反映,终于有人来维修,但又说要换新表,让江先生再交230元!江先生想不通的是,明明是沼气表有问题,为什么消费者还要自掏腰包买新表呢?江先生的父母找到南阳郑燃燃气公司管道气销售分公司的张经理,要求给个说法,但张经理的一句话让两位老人气愤不已,张经理说:“这是我们行业规定,我也不能解决!”江先生要求取消沼气公司的霸王条款,不合理行业规定。
目前,南阳郑燃燃气有限公司已因涉嫌强行把消费者旧表拿走维修好再出售;涉嫌出售的沼气表无质量合格证及三包期限;涉嫌强制交易而在南阳市工商局卧龙分局立案调查。
12315执法人员指出,燃气公司利用自己的独特地位,向燃气用户强行推销这种所谓的指定产品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消法》第9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在我国,像燃气公司这种做法在电信、电力等一些公用行业还时有出现,作为消费者来讲,也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与经营者的这种违法行为作斗争,以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法定权利不受侵犯。
(三)是餐饮服务类。反映多的是用餐的时候丢东西。
2月13号,日报社的赵女士反映在饭店用餐的过程中,手机不翼而飞了。
2月 19号, 任先生反映上海来一朋友,在滨河路在水一方酒店用完餐后,到该洗浴中心洗澡,出来时发现锁衣服的衣柜被撬,口袋中的现金1900元、身份证、银行卡、一万元的欠条全丢失了。经协商,饭店赔偿了消费者1300元。
二、商品类投诉:
(一)、烟酒饮料食品类。其中饮料投诉占第一。食品投诉也不少,如:家住南航附近的赵先生来投诉大厅反映,亲戚送的双喜大礼包,打开一半是糖一半是盐,且外包装上厂名、厂址一概没有,据赵先生反映安皋老河坡街上许多代销店都销售此货。
(二)、日用百货类。其中鞋的投诉最多
(三)、家用电子电器类。电冰箱、电视、洗衣机成为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