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规依据: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5号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承办地点:南阳市红庙路407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职务及联系方式:
分管领导:刘松山 副局长 联系电话:63188398
具体负责人:刘朝英 科长 联系电话: 63135208
四、户外广告发布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3、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
4、户外广告样件;
5、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受委托发布户外广告的,应当提交与委托方签订的发布户外广告的委托合同、委托方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广告形式、场所、设施等用于户外广告发布,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发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审批的广告,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标准:每核发一个《户外广告登记证》收费50元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特急计价格(1999)1707号
六、服务承诺时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登记办理,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
七、办理程序:
八、业务咨询:
南阳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 电话:63135208
九、投诉举报方式:
南阳市工商局监察室 电话:63135165
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 电话:63398278